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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采购一台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项目的院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08:39 本文来源: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就“桂平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采购一台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项目”进行院内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采购一台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次报价,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

项目要求及说明:报价参考附件5:报价单,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含货物运输、接口费、包装、配送及更换、税金、所涉及的备品备件、工具、人工费、差旅费、材料、实施(含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使用、软件更新升级等)、验收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采购需求:供应商须响应采购清单产品参数或提供优于参数的产品,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三、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方联系人方式:19027536510/07753371263

采购项目联系人:班老师

采购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450881499379135T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形除外)。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须包括采购内容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对公账户的证明资料;

3. 需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4. 代理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报名时需留下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的姓名、邮箱、手机号码、注明所要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项目名称,以便联系;

6. 请报名参加院内磋商的供应商提前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要求,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故意扰乱磋商秩序,如发现故意扰乱磋商活动,视为放弃磋商。

7.报名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3:《供应商报名表》及附件4:《供应商承诺书》。

六、本次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合格配件,服务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是地区标准,如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3.免费送货上门,根据采购方需求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本项目服务期最低为一年,从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服务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服务期满后,终身维护。有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故障通知后即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服务期内为免费服务)。

4.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收到付款请示函和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95%,剩余5%在服务期满及收到付款请示函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采购方院内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携带“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到采购方进行现场磋商评审(报名材料里无需附报价单)。

6. 报价单须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报价单格式参考附件5:报价表。档案袋的启封面须用白纸覆盖粘贴上,保证其密封性,并在白纸上注明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价日期、最后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留现场磋商时使用,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院内磋商成交规则:

符合我院采购需求且总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 4月8 日(逾期将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19027536510[at]163[dot]com

报名资料接收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后再邮寄纸质版材料到采购方指定接收人,报名通过后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送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按采购方指定地点

 十、商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要求要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应对能力,以提供高效率化服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按采购方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及调试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解决采购方的相关问题,否则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 为了完善服务,保证工作效率,各个报名供应商的正常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如遇气象灾害等非人为干预的特殊情况出现导致无法准时到现场解决的,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方案解决。

3.采购方不提供固定的磋商文件,各报名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评分标准自行制作磋商材料,磋商材料一正两副。

4. 请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后,再做报名决定,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附件1:评分标准.docx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附件3: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4:供应商承诺书.docx

附件5: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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